
5/3 的午後陷入了一陣回憶:約八、九年前,在關係企業的好友 A 君不幸得了癌症,稍為年長的 A 君有年輕的老婆 (一位家庭主婦) 和三名年幼的子女 (最大的女兒才剛上小學),當時 A 君的人事主管 B 君,也設法想要幫 A 君爭取最大的撫恤。我了解狀況後告訴人事主管 B 君,讓 A 君辦理提早「退休」,公司方面以 A 君為「被資遣裁減人員」身份繼續加入勞工保險,B 君豁然開朗的依建議辦理。三個月後 A 君過世了,有效且合法的運用勞工法令後,至少至少讓 A 君家屬多領了 120 萬元。
當時在世的 A 君和他的老婆都很感激我,但我一點都不高興,一則好友在垂死邊緣、二則這是法律所賦予他們的權益。
2007.5.4 無限台南

『271.使命必達』

『66.價值鏈 – 人力資源管理』

從來搞不懂權益問題,但我週遭有一堆高手。
回覆刪除最近上法文課那老師,提醒我們一些移民該注意的法律事項,我想我是該讓自己來搞懂一些。
法規真得是既複雜又難懂,
回覆刪除可是卻是跟我們的生活習習相關,
所以說,多少還是得懂一點,
若還是不懂,就請教總筒....
我在職場的後期專攻策略面, 而且離開職場已四年了, 對勞工法令的知識正退化中.
回覆刪除不過我仍願盡綿薄之力試試看.
不知道勞保還可以(被資遣裁減人員)身份繼續加入勞保~
回覆刪除又多增長見聞了
不過,一般小公司的處理方式,未必會以對被保人最大的利益處理= =
(公司不會主動告知員工,且法規太繁雜.)
在外面公司上班真的很辛苦,
回覆刪除勞工永遠是弱的一方~
看到這個故事真感動~@@(流淚中)
出外靠朋友
回覆刪除這句話真的一點也沒錯
真誠朋友互相幫忙
生老病死難免
幫到他身後家人生活多了更多保障
你應該高興才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