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14.這是您的權益
看到 撕法院院長/James 的『勞動節上班與否幕後直擊』,讓我一時技癢重操舊業,提供了相關資訊,我最後一則留言中說到:這是您的權益。
5/3 的午後陷入了一陣回憶:約八、九年前,在關係企業的好友 A 君不幸得了癌症,稍為年長的 A 君有年輕的老婆 (一位家庭主婦) 和三名年幼的子女 (最大的女兒才剛上小學),當時 A 君的人事主管 B 君,也設法想要幫 A 君爭取最大的撫恤。
我了解狀況後告訴人事主管 B 君,讓 A 君辦理提早「退休」,公司方面以 A 君為「被資遣裁減人員」身份繼續加入勞工保險,B 君豁然開朗的依建議辦理。三個月後 A 君過世了,有效且合法的運用勞工法令後,至少至少讓 A 君家屬多領了 120 萬元。
當時在世的 A 君和他的老婆都很感激我,但我一點都不高興,一則好友在垂死邊緣、二則這是法律所賦予他們的權益。
2007.5.4 無限台南
『271.使命必達』
『66.價值鏈 – 人力資源管理』
無限台南 在 2007-05-04 的 00:49 逼供畫 .....
6 則來賓留下寶貴的「無言無語」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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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不想受牽連,可匯4000歐元給無限台南,
無限台南屆時將竭盡一切力量為您澄清:
您只負責把風而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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