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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-05-04

414.這是您的權益

看到 撕法院院長/James 的『勞動節上班與否幕後直擊』,讓我一時技癢重操舊業,提供了相關資訊,我最後一則留言中說到:這是您的權益。

不要按我!

5-15/3 的午後陷入了一陣回憶:約八、九年前,在關係企業的好友 A 君不幸得了癌症,稍為年長的 A 君有年輕的老婆 (一位家庭主婦) 和三名年幼的子女 (最大的女兒才剛上小學),當時 A 君的人事主管 B 君,也設法想要幫 A 君爭取最大的撫恤。

我了解狀況後告訴人事主管 B 君,讓 A 君辦理提早「退休」,公司方面以 A 君為「被資遣裁減人員」身份繼續加入勞工保險,B 君豁然開朗的依建議辦理。三個月後 A 君過世了,有效且合法的運用勞工法令後,至少至少讓 A 君家屬多領了 120 萬元。

當時在世的 A 君和他的老婆都很感激我,但我一點都不高興,一則好友在垂死邊緣、二則這是法律所賦予他們的權益。

2007.5.4 無限台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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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71.使命必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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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6.價值鏈 – 人力資源管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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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限台南 在 2007-05-04 的 00:49 逼供畫 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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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 則來賓留下寶貴的「無言無語」:



Anonymous 匿名2007年5月4日 凌晨4:36:00 說 :

從來搞不懂權益問題,但我週遭有一堆高手。
最近上法文課那老師,提醒我們一些移民該注意的法律事項,我想我是該讓自己來搞懂一些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 
Anonymous 匿名2007年5月4日 清晨6:38:00 說 :

法規真得是既複雜又難懂,
可是卻是跟我們的生活習習相關,
所以說,多少還是得懂一點,
若還是不懂,就請教總筒....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 
Blogger 無限台南2007年5月4日 上午11:27:00 說 :

我在職場的後期專攻策略面, 而且離開職場已四年了, 對勞工法令的知識正退化中.

不過我仍願盡綿薄之力試試看.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 
Anonymous 匿名2007年5月4日 晚上7:34:00 說 :

不知道勞保還可以(被資遣裁減人員)身份繼續加入勞保~
又多增長見聞了
不過,一般小公司的處理方式,未必會以對被保人最大的利益處理= =

(公司不會主動告知員工,且法規太繁雜.)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 
Anonymous 匿名2007年5月4日 晚上9:18:00 說 :

在外面公司上班真的很辛苦,
勞工永遠是弱的一方~

看到這個故事真感動~@@(流淚中)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 
Anonymous 匿名2007年5月4日 晚上11:38:00 說 :

出外靠朋友
這句話真的一點也沒錯
真誠朋友互相幫忙
生老病死難免

幫到他身後家人生活多了更多保障
你應該高興才是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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