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27.趁熱再吃 - 微熱山丘鳳梨酥
鳳梨酥一般不是都在常溫或夏天冷藏涼涼的吃,標題寫「趁熱再吃」是 無限台南 異想天開所研發的新吃法嗎?把鳳梨酥送入微波爐微波呢?烤箱烘烤?還是放到大同電鍋蒸一下? |
其實「趁熱再吃」一詞,融合了象形、指事、會意、形聲、轉注和假借,顯見 無限台南 文學造脂已達滿腹
「趁熱再吃」=「趁熱」+「再吃」
先說「趁熱」:自從 5 月 19 日貼出『1903.耐人尋味 - 微熱山丘鳳梨酥』後,相關關鍵字的搜尋絡繹不絕,在部落格的五月份資料庫分析文『1916.偷吃比較好吃 3.51 倍』提到:
Google Analytics 的數據顯示,無限台南偷吃的「微熱山丘鳳梨酥」,平均每日有 69.3 次搜尋,打敗了光明正大聚餐吃「酸菜白肉鍋」的 19.7 次,據此推論:偷吃比較好吃 3.51 倍。(大誤) |
解釋完了「趁熱」接下來換「再吃」,日前 遞衣夫人 又帶回來了一盒「微熱山丘鳳梨酥」,是公司福委會端午節致贈的禮品:
上次六入裝,這次是比較大盒的十五入裝
查了官網,價格不變,都是很貴的 35 元/個
製造日期:2011.05.30 有效日期:2011.06.13
為免
無限台南 毫無心機的刻意延後貼出本篇文章
當時 無限台南 虎視眈眈,深恐放過期了 (無誤)
上回很優雅的放在高級瓷盤,用高級鳳梨叉叉著吃
這回求新求變,更優雅的用高級拇指和食指拿著吃
嗯嘛嗯嘛,是鳳梨酥沒錯 !!!
標籤: 生活禪
無限台南 在 2011-06-16 的 08:51 逼供畫 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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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貼留言
如不想受牽連,可匯4000歐元給無限台南,
無限台南屆時將竭盡一切力量為您澄清:
您只負責把風而已
-- 價格公道 請勿議價 --