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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6-10-04

33. Murphy’s Law (莫非定律)

昨晚,上網查了一些 html 的指令和語法,就試著一邊學習一邊修改這個部落格,用 try error 的方式改來改去,改了好一陣子後,突然心裡出現一個念頭,等一下應該把修改後的程式 copy 到我 的 PC 端,儲存備份檔。

今早,又準備大展身手時,看到 Blogger 推出新的 Beta 版,而且強調只要簡單的兩個步驟就可以申請了,於是我就提出申請。原以為要等待個幾天才會回覆,因為之前的經驗,同樣也是 Google 旗下的 Picasa,寄邀請函推薦我使用 V2.5 版和 Picasa Web Albums (test),填了表後足足等了好幾天才通知。

轉身走到冰箱喝了一口沒有泡沫的泡沫紅茶,再回到電腦桌就看到瀏覽器的 Google 工具列上 Gmail 的「信封」打開了,提示我有新信件。打開信件一看, Blogger 通知申請 OK,我再進入無限台南的部落格 … OH!My God . 已經全部轉檔到 Beta 版了,在 html 修修改改的繁體中文全變成亂碼了。

各位一定稱讚我鐵指神算,昨晚這一「念」之間的備份果然有用,答案是「莫非定律」發生了。如果進入 Wiki (維基百科) 的網站 Murphy’s Law 有詳盡的說明,其中由網友編輯的一個有趣的詞條是:「莫非定律電腦應用:備份總是不全」,我要去增列另一條「備份總是想到時忘記,忘記時卻正好需要」。

2006.10.04 無限台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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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限台南 在 2006-10-04 的 22:05 逼供畫 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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