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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6-10-23

77.報應啊!

才興奮說學會了在部落格連結影像檔,突然忘記那個影像檔不是我拍的,早上急急忙忙傳 mail 給好友 Show,向他說聲抱歉並希望取得免費的版權,就是在文章『73.首映場』的影片版權。

真的是報應啊!俗話說:龍配龍、鳳配鳳、老鼠的兒子會打洞、烏龜的兒子過山洞、兔子的兒子跑不動...(烏龜和兔子是我自己加的)。我就是交了這種「要害就害朋友」的最高獲利原則的朋友,馬上接獲了 Show 的版權聲明:

「It is ok to put the bike video on your Blog as long as you pay the license fee; i.e., 1,000,000,000,000NT/MB. 」

好一個 as long as ,Show 你嘛行行好,我知道你最愛吃海鮮大餐了,我現在會去市場蒐購大閘蟹等您回台時,讓您吃到飽吃到爽為止,版權就放我一馬吧! 剛剛我查了一下我在 Google Video 的帳戶,這個存放在網站上的自行車 off-road 影片檔已經被下載三次了, 要不然我們倆個可以聯手......


2006.10.23 無限台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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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限台南 在 2006-10-23 的 13:05 逼供畫 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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