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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6-10-20

71.部落格格

自從 9/29 『26.我愛廣告』、『27.我愛 Show Girl』刊登招募無限台南部落格代言 Show Girl 之人事廣告以來,至今仍乏人問津;經一人董事會深入檢討後,其原因如下:

1這個 Title 讓有意者卻步。
2.數十月入萬之薪酬略嫌微薄。

董事會並責成 HR 單位立即提出改善報告,業經 HR 單位評估分析後,立即提出「無限台南部落格徵求代言人」廣告改善報告,報告內容如下:

一.結論:

 1.「Show Girl」職稱建議美化為「部落格格」。
 2.薪酬建議調整為數月入萬且具員工分紅資格。

二.緣由:奉天承運,皇帝詔曰…
三.分析:人之初,性本善…
四.其他:大道之行也,天下為公…
五.核准:董事會說了就算…了
六.附件(圖):限 18 歲以上「懂」事才能翻閱

董事會決議:此報告如鍾馗寫日記 - 鬼話連篇,惟考慮報告之附圖具深度,故仍予以核准,即日起生效實施。


2006.10.20 無限台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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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限台南 在 2006-10-20 的 13:52 逼供畫 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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